一、公告 2006/08/01
A. 「大東文化藝術中心」網站 www.ddac.com.tw
網站包含相關競圖活動的資訊,並有基地現場的同步拍攝實景,與競圖相關的文件下載專區,詢問與回答等。
B.雜誌媒體
於2006年8月、9月刊登建築師、台灣建築、DIALOGUE、當代設計、藝術家等相關建築藝術等雜誌之廣告頁,並發佈建築競圖活動的新聞稿,以準確到達建築師的目標對象。
C.公告記者會
2006年8月1日於高雄縣政府舉辦「大東文化藝術中心」建築競圖起跑記者會
二、領取競圖資料 2006/08/01~2006/10/17
參賽建築師可於公告期間內向主辦單位或網路購買下「競圖須知」及「投標資料」。
三、繳交圖說(第一階段2006/10/17)
每位參賽者必須提出建築師資格證明文件一份,10張以內的設計構想圖說(A1),於截止時間內送達高雄縣政府採購發包課。
四、資格審查 2006/10/17(早上10:00)
由高雄縣政府開資格標,公開進行每位參賽建築師的資格審查,當天義有許多參賽者親自或派員出席現場,共計有18位建築師參加競圖,三家未符合資格,實際參加競圖者共計十五家建築師。
五、第一階段評審 2006/10/19
第一階段之評審主要就參賽者繳交之設計構想之圖面,於高雄圓山飯店之會議室進行評比,評審圖以積分序位法評審,最後選出四位入圍者參加第二階段之決選。
六、公佈第一階段評審結果記者會2006/10/20
四位入圍名單出爐後,隨即於高雄圓山飯店召開記者會公諸大眾,並於網站公佈初選結果。
七、入圍者基地探勘 2006/11/01
11月1 日下午2時,邀請四位入圍建築師及其工作人員,親赴大東文化藝術中心基地勘查,主辦單位並安排鳳山市文史與地理導覽,親身觀察大東國小與鳳山溪整治後的風貌。探勘基地後並於高雄縣政府舉辦說明會,主辦單位一一回應入圍建築師的詢問。
八、入圍者繳交服務建議書 2006/12/12
四位入圍建築師必須於第二階段簡報前繳交服務建議書(含設計說明與團隊簡介)
九、第二階段評審 2006/12/15
四位建築師與其國外合作的團隊,帶著模型與設計圖面,以抽籤決定簡報順序,並依序向評審簡介其國際合作團隊,並對其設計內容及創意提出精闢的簡報說明。
十、公佈決選結果 2006/12/16
16日上午,評審們進行最後的討論,並以積分排序,結果張瑪龍建築施以平實、簡約的人文內涵,表現生活化的文化藝術場域,深獲評審們的一致青睞,獲得「大東文化藝術中心」建築競圖第一名,並取得設計權。 |